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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2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该厅向各市(地)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7月20日开始放暑假。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放假时间不增减的前提下对假期起止时间作适当调整,并逐级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地要按照《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对假期学生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中小学暑期安全管理。暑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师生对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社会安全和刑事案件的防范意识,尤其要针对洪水、滑坡、雷击、地震、旅游、交通、溺水、触电、烧(烫)伤害、拥挤倒塌、食品中毒、卫生防疫、毒品预防以及网络犯罪、不法侵害、打架斗殴、抢劫绑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突出加强暑期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使学生和家长熟知防溺水“六不”常识,督促家长加强教育监管,家校联动,严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各级各类值班、值日、值宿,并随时掌握学校和学生安全动态,加强应急管理,始终保持组织指挥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应对,在妥善处置的同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切实把中小学假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时间:7月20日至8月31日
普通高中暑假时间:7月20日至8月21日(起止时间指学生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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