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有哪些
安全隐患有火灾隐患、用电隐患、物品安全隐患、环境安全隐患、有害因素隐患等。
1、火灾隐患。易燃物品较多,日常工作中应避免火源,并设置消防灭火设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2、用电隐患。电气设施、线路较多,应注意绝缘及自我防护。
3、物品安全隐患。部分物品存在人身伤害隐患,工作中需强化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4、环境安全隐患。工作中经常到作业现场,需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并注意观察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路线通过。
5、有害因素隐患。危险化学品、煤气、炭粉等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需按安全规程做好防护措施。结合本岗位实际谈一谈安全教育对职工个人和企业生产的重要意义。
一、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1、事故隐患分类:包括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排查: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3、报告:隐患的报告,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督办,安督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4、整改及其结果: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奖励办法: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